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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第二次宜宾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4-11-17 21:22:16事业单位141 收藏
   宜宾市事业单位201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宜宾市事

  操作技能测试合格者须在网络报名期间登陆中国三江人才网和宜宾人事考试网进行笔试报名、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 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心理素质测评三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其中:

  (1)《心理素质测评》是所有岗位必考科目。

  (2)公共科目。教育系统所有教师岗位(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不含学校校医和财务岗位、职业技术学院和卫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等)公共科目考《教育公共基础》(执行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其余岗位公共科目考《公共知识》。

  (3)专业科目分类设置,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岗位表。

  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公布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和宜宾人事考试网资料下载栏里。

  2.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4年12月20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政策性加分

  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宜人社发〔2011〕1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通知》(宜组通〔2013〕7号)等政策规定,符合国家、省政策规定报考事业单位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6分。

  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14年12月1日至12 月2日工作时间内将以下材料就近交到我市区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或宜宾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进行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考生报名信息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组织部)出具的证明(附件2)、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考生报名信息表》和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

  在本次报考前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或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4. 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30% +《心理素质测评》×20% +《专业科目》×50% + 政策加分。

  笔试各科成绩加总后按四舍五入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各科成绩于2014年12月29日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和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网站查询。

  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的,请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下载并填写《考试成绩查分申请表》交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宜宾市大碑巷37号)。受理查分申请时间2014年12月29日13:00—17:00,逾期不受理。

  (三)面试

  需进行面试的岗位面试方式详见《岗位表》。其中,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面试人员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其他形式的面试主要考核面试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由各区县人社局和市属招聘单位在面试资格审查时公布。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公告将于2015年 1月10日前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和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具体时间详见公告。

  各区县人社局和市级相关单位按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其中,提前进行了操作技能测试的加上操作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下同)。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2 份(请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 2 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 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将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市以上相关部门提供的考试合格书面证明原件)。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体检)资格(下同)。现场资格审查中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面试(体检)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审查资格的人员,根据区县或招聘单位自定的递补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