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泸州市交通运输局属事业单位选调公告
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市交通运输局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
泸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局属事业
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市交通运输局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在本市范围内选调市交通运输局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站(参公单位)科员1名、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参公单位)科员4名(文秘岗位1名、安全监督岗位2名、法制管理岗位1名)、市交通运输局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公开选调名额与报名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
二、选调对象
1、市交通运输局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站、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公开选调的工作人员,应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身份。
2、市交通运输局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选调的工作人员,应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身份,或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三、选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上同党中央保存高度一致,有一定的理论和政策水平;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勤奋敬业。
(三)具有2年(2012年11月21日以前参加工作)以上工作经历。
(四)文化程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
1、市交通运输局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站科员职位需是道路桥梁、交通土建、港口航道工程、水利工程等交通工程相关专业毕业。具备中级以上职称、监理工程师资格者优先。
2、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公开选调文秘岗位需是汉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且具备文秘岗位工作经历;安全监督岗位需是交通运输、物流管理、汽车维修、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公共安全管理,社会政策及管理等;法制管理岗位需是法律专业(已取得律师资格证或法律职业资格证者可以是全日制专科学历)。
3、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工作人员职位需是道路桥梁、交通土建、港口航道工程、水利工程相关专业毕业,必须具备中级以上职称。获得全国造价工程师资格,或者具有相关专业从业资格证者优先。
(五)年龄在35周岁(1979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以下。
(六)身体健康,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试用期未满的、近三年受到党纪政纪警告以上处分、近两年年度考核不称职、未考核人员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人员不得报考。
四、选调程序
(一)公布职位和条件
在泸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泸州人事考试网、《泸州晚报》上公布信息、公开选调的职位、条件和有关程序。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7日至11月21日。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自愿报考者,请在报名期内到泸州市交通运输局人事劳资科报名(地点:泸州市江阳区宝庆后上街27号楼)。
2.报名时所需携带以下证件和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加盖公章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
(4)近期2寸白底免冠照片2张及本人近年来撰写的代表性文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提供现所在单位关于报考人员身份、参加工作时间、现任职务并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三)资格审查
由市交通运输局选调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报选调工作领导组审定。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笔试程序。
(四)考试
1.笔试:重点考查综合分析和文字写作能力。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主要考查应试人员的综合素养的反映能力及相应的应知应会能力。原则上按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综合笔试和面试成绩等条件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执行的标准。考察主要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六)确定人选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结合岗位需要,由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转任人选,按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联系电话:2285263、2293071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