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深圳市住房建设信息中心招考普通雇员公告
2014年深圳市住房建设信息中心招考普通雇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11月17日讯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住房建设信息中心拟公开招考普通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考专业技术类雇员1名,详见《深圳市住房建设信息中心公开招考雇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考范围
报考专业技术类雇员要求已通过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并取得A类合格证,或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同时符合其他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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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一)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二)2009年11月以来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三)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应事先填写好《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附件2)。
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报名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4楼408室,电话:83783385、83785686。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另附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
2.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及学位证书、职称证书。
3.雇员基本素质测试A类合格证(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除外)。
4.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该表在报名时不能提供的,报名人员需以书面形式承诺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雇用备案前提交该表,否则,将取消雇用资格)。
5.岗位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工作经历证明等。
上述材料中各类证件、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其他材料提交原件。
(三)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四)报名时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五)报名时经资格初审合格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五、考试
本次招考的考试方式为面试。面试由深圳市住房建设信息中心负责组织,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根据面试结果等额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www.szjs.gov.cn/)公布。
六、体检、资格复审、考核和公示
(一)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雇用资格。本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资格复审及考核
对于体检合格的考生,将于30天内完成资格复审和考核工作。考核内容为拟雇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经考核不合格的,报市人社局审定,审定为不合格的将取消雇用资格。
(三)公示
经面试、体检、资格复审及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www.szjs.gov.cn/)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办理雇用手续
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雇用,且不违反《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等文件关于雇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在公示结束的1个月内,由市住房建设信息中心向市组织人事部门申办拟录人员的雇用手续。
九、其它事项
(一)本次招聘过程中涉及应聘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计算问题的,均截止2014年11月1日。例如,最高年龄40岁是指1974年11月1日之后出生。
(二)雇员的薪酬待遇按我市雇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三)对在招考过程中违反我市雇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工作人员及应聘者,将提请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本公告由深圳市住房建设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住房建设信息中心2014年11月公开招考普通雇员岗位表
深圳市住房建设信息中心
201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