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人才招聘信息
2015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人才招聘信息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11月15日讯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西安,南眺驰名中外的唐代大雁塔,北临举世闻名的明代长安城墙。学校总占地4300余亩,校园环境优美,办学氛围浓郁。学校办学历史源远流长,其办学历史最早可追溯到始建于1895年的北洋大学,积淀了我国近代高等教育史上最早的一批土木、建筑、环境类学科精华。1956年,在全国第三次高等学校院系调整时由原东北工学院、西北工学院、青岛工学院和苏南工业专科学校的土木、建筑、环境类系(科)整建制合并而成,时名西安建筑工程学院。1959年和1963年,曾先后易名为西安冶金学院、西安冶金建筑学院。1994年3月8日,经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是公认的中国最具影响力的土木建筑类院校之一及原冶金部重点大学。
学校现有教职工2800余名,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4人,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南非科学院院士1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工程技术人员及研究人员近800余名,形成了一支阵容整齐、结构合理、素质优秀、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目前,学校在校各类学生近40000人,其中本科生20000余人,研究生7000余人,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在册学生近14000人。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继承和发扬了百余年来所形成的专业优势,经过并校50余年来历代建大师生的不懈拼搏,现已发展成为了一所所具有深厚文化底蕴,浓郁学术氛围,优美校园环境,并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的,以土木、建筑、环境、材料学科为特色,工程学科为主体,兼有文、理、经、管、艺、法等学科的多科性大学。学校现有15个学院(系),63个本科专业,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9个,陕西省特色专业15个。设有研究生院,拥有国家级重点学科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7个,二级学科博士点31个,博士后流动站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5个,二级学科硕士点95个,学科点基本涵盖学校所有本科专业。
“十二五”期间,学校将乘科教兴国、西部大开发的春风,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陕西省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年)>实施意见》,坚持“传承文明、开创未来、育材兴国、科技富民”的办学宗旨,坚持“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求生存,狠抓学科建设上水平,优化资源配置求效益,深化体制改革促发展”的总体发展思路,抢抓机遇,迎难而上,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努力创建特色鲜明的国际知名国内高水平大学。
一、教师岗位招聘
(一)计划中引进层次:“毕业生”指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博士、硕士毕业生或博士后出站人员;“师资博士后”指以统招统分博士生身份进入我校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研究,两年考察合格转为学校师资;“高层次人才”指“三秦学者”、“百人计划”等类型的特聘教授或具有高级职称、学校急需引进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如无特殊说明,应聘人员各阶段毕业院校原则上应为以下三类之一:①“211”、“985”院校;②专业排名在国内前15名或在业内享有较高知名度的非“211”、“985”院校;③知名科研院所及国外高校。
2.具有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40周岁(以接受考察时为准);具有硕士学位的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28周岁(以接受考察时为准)。属高层次人才引进范畴的可适当放宽标准。
3.应聘人员应具有一定的外语水平,能满足出国研修、深造,开展外事交流,阅读、撰写外文文献的基本要求,国内高校毕业生CET-6考试成绩须达到425分及以上(或高于该水平的其他外语水平证明),外语专业由用人单位提出专业水平要求。
(三)应聘流程
1.应聘人员请将个人简历word版发送到邮箱zhaopin@xauat.edu.cn,邮件名称和简历名称格式均为“应聘学院—应聘教研室(系、所)—毕业院校—学位(博士/硕士)—姓名”,格式不符合要求者,不予接收。纸质简历材料恕不接收(参加现场招聘会的除外)
2.招聘流程:①学校统一接收简历;②学校根据要求筛选简历并发送至相关院系;③院系筛选简历后,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或试讲;④院系根据面试、试讲结果提交接收意向,报学校审核;⑤学校审核通过后电话通知应聘人员签订协议。
(四)引进人员待遇:除规定的事业单位薪酬标准提供工资、津贴、保险、福利等待遇外,学校为引进的博士毕业生发放10万元(博士后出站人员发放12万元)安家费及购房补贴,5万元科研启动费。高层次人才待遇,视应聘人员学术造诣、科研成果另行商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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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博士后招聘简章
(一)招收条件
新近取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40岁以下的人员,均可申请到我校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在职人员不得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招收一级学科
土木工程、建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管理科学与工程。
(三)招收类型
1.师资博士后(仅限招收统招博士生进站,两年研究期满考核合格,作为师资留校工作,在站期间的待遇不低于同期师资待遇);
2.在职博士后(以在职人员身份脱产进站从事博士后工作研究);
3.企业博士后(流动站和企业工作站联合招收培养博士后,以工作站管理为主)。
(四)生活待遇
博士后在站期间的校内待遇由基本工资、博士后津贴、科研经费三部分组成。师资博士后的工资由学校按国人部发(2006)89号文件标准发放;津贴标准为进站第一年全年25000元,中期考核后第二年津贴根据中期考核结果发放,科研经费标准为每年20000元,同时享受工作协议中规定的其他相关待遇。在职博士后享受科研经费每年10000元。企业博士后待遇由企业发放。
同时,师资博士后享受陕西省生活补助每人每年1万元;可申报陕西省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10万元,一等资助4万元,二等资助2万元;在站期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省上配套基金金额一半比例的配套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