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辽宁省气象部门招录应届毕业生公告
2015年辽宁省气象部门招录应届毕业生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11月13日讯根据《辽宁省气象部门2015年毕业生招录工作方案》的规定,辽宁省气象部门面向社会招聘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现将报名和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辽宁省气象部门2015年毕业生招录采用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博士研究生、大气科学专业的硕士学历学位研究生,以及本人意愿到市(不含沈阳市、大连市)、县气象部门工作的大气探测、大气物理、应用气象、农业气象等大气科学类专业、硕士学历学位研究生经面试考核符合录用条件,无需笔试可直接签订《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面试结束后,除已签订《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外,按每个岗位1:2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选,并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总和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
面试分别在南京、成都和沈阳分3场进行,南京和成都招聘会只对现场报名符合直接签约条件的毕业生进行面试,经面试考核符合录用条件,无需笔试可直接签订《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
其他未参加南京和成都面试的应聘毕业生,将在沈阳统一组织面试,对于博士研究生、大气科学专业的硕士学历学位研究生,本人意愿到市(不含沈阳市、大连市)、县气象部门工作的大气探测、大气物理、应用气象、农业气象等大气科学类专业、硕士学历学位研究生,本人意愿到县级气象部门工作的大气科学专业、本科学历学位毕业生,经面试考核符合录用条件,无需笔试可直接签订《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其他毕业生按要求参加笔试,笔试将安排在沈阳进行。
二、报名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气象事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符合辽宁省气象部门2015年度高校毕业生需求岗位信息明细表(附件1)设定的专业、学历和学位要求,预期可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
2014年毕业,已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就业协议且毕业高校可开具报到证,符合辽宁省气象部门2015年度高校毕业生需求岗位信息明细表(附件1)设定的专业、学历和学位要求的毕业生。
简章发布地址:考考公务员网(http://www.kkgwy.com/)
三、报名时间、地点
(一)2014年11月14日9:00-11:30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聘会进行现场报名。
(二)2014年11月16日9:00-11:30在成都信息工程学院招聘会进行现场报名。
(三)其他应聘毕业生到辽宁省气象局报名,具体时间、地点将在辽宁气象网(www.lnmb.gov.cn下同)发布公告。
(四)应聘毕业生只能在南京、成都和沈阳3个地点之一报名,且限报一个岗位。
四、提交的资料
(一)2015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交个人简历材料(个人情况简介、成绩登记表、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复印件),带照片的毕业生应聘报名表和毕业生基本信息表(附件2、3,两表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请严格按照填表说明认真填写)。
(二)2014年毕业生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交毕业证、学位证书的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
根据招录岗位设定的职位条件对应聘毕业生提交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查,审查时应聘毕业生需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备查,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六、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南京面试时间:2014年11月14日13:30,地点: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成都面试时间:2014年11月16日13:30,地点: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具体地点另行通知)。沈阳面试时间、地点待定,具体事宜将在辽宁省气象局网站公告。
(二)参加面试的应聘毕业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证件、本人就业协议和毕业生应聘报名表和毕业生基本信息表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的应聘毕业生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采取问答方式进行。对考生本人专业、学习成绩、综合能力等个人基本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根据评分标准给出综合评分。
七、笔试
(一)每个招聘岗位笔试人选根据面试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通过辽宁气象网公布。对于通过面试后主动放弃参加笔试的毕业生,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参加笔试人选。
(二)对于通过面试未达到笔试比例的岗位,可根据考生意愿和面试成绩进行调剂补充。
(三)依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录用考试大纲,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
(四)笔试时间、具体地点将在辽宁气象网发布公告。
八、录用
对于毕业生参加笔试后,总成绩第一名主动放弃岗位的由总成绩第二名递补;对于总成绩第一名和总成绩第二名都主动放弃的岗位,不再递补录用,招录指标空缺。
对于无人报考的空缺岗位,按照“大气科学专业优先、专业相同相近优先、考试成绩优先”的原则进行调剂录用。
全部拟录用人选确定后上网公示,公示结束后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
九、体检
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录用人员相关规定,新录用毕业生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办理录用手续,体检费用由毕业生自理。
十、联系方式及监督电话
(一)联系人:刘 锋 联系电话:024-83862054
(二)邮箱191257016@qq.com,传真电话:024-83862059
(三)辽宁省气象局招录工作监督电话:024-8386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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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辽宁省气象部门2015年招录应届毕业生岗位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