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州从化市太平镇人民政府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太平镇的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加大执法力度,经太平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20名,主要安排在从化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太平中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条件
详见《太平镇2014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和人民;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愿意为我镇各项事业发展服务,并符合招聘职位所提出的条件及要求的人员。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有犯罪、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有犯罪记录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1日至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太平镇党务办(二楼资料室)。
3、报名要求及携带材料:
①报名时须报名考生本人,持事先填写好从“太平镇人民政府网”下载的《从化市太平镇人民政府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和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与个人条件相匹配的职位,如条件不符,不予报名。
②报名时须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验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未婚证明、户籍地计划生育办公室计生证明、退伍证(所有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有工作单位的需出具本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③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近期彩色免冠大一寸照片3张。
4、资格审查:
①由太平镇人民政府根据招聘公告,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笔试。
②工作人员根据考生提供的报名表及相关资料,对照招聘职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在招聘过程中,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的资料与事实不符的,即时终止考生应聘资格。
5、报名人数少于招聘职位人数,具体招聘人数由太平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试题由太平镇人民政府委托有关部门命制。笔试成绩为100分制,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列,按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 :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如达不到方案设定的比例,可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成绩为100分制,占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和面试人选名单在“从化市太平镇人民政府网”统一公布。考试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三)体检
根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考生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考生考试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另行确定人选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参照广东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相关规定进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按该招聘单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
(五)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太平镇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四、聘用
1、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人员与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所聘用人员均为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
2、薪酬待遇根据基本工资加绩效、学历工资等不低于2250元/月(含社保由个人缴纳部分和全额绩效工资)。
3、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太平镇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太平镇党委、政府讨论决定并作解释说明。
5、本次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20-87812778。
从化市太平镇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