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2009年省府第139号令)、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下属事业单位广州市地震监测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市地震监测中心为市科信局管理的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均禾街长红村荫海路163号,主要承担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科学研究、相应工程技术的开发以及地震监测预报为基础的震灾综合防御工作。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14年广州市地震监测中心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
招聘条件中所涉及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14年10月31日,招聘专业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4年版)》执行。
应届毕业生指2014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条件的其他人员。
(二)报考条件
考生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广州市户籍或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所有考生均应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按网上提示办法进行报名,每人只能选择1个岗位,不收取考务费。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4个工作日,2014年11月26日上午8时30分至2014年12月1日下午17时30分。
3、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应于2014年12月4日上午8时30分起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4、报名要求: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考试
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每个职位的报名人数达到招聘岗位数1:3比例,才准予开考,如达不到1:3的报考比例将取消招考职位。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内容为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确定拟面试人选。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2)在面试前对拟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须签署考生承诺书(见附件2)。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将通知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通知考生不能参加面试。出现取消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及考生自动放弃的情况,将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拟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提供如下材料: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核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发布。
(4)面试评委小组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考评,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评委小组由单数组成,7人或以上。
(5)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人选。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评委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
面试名单、时间、地点都将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体检标准,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凡体检不合格或复查一次后不能得出合格结论以及出现考生自动放弃的情况,将按照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参加体检。
(五)考核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考核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经历、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计划生育等情况,以及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六)确定聘用人员及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拟聘岗位和考试总成绩等。
(七)办理增人及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增人及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转正。
四、注意事项
(一)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