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宁夏政法干警考试资格复审结果公告
关于2014年全区基层政法机关公务员定向招录招生资格复审结果的公告
根据《》规定,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民政厅和各招录机关,对各招考职位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了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中发现,部分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也有部分考生放弃面试或未在规定时间提交资格复审材料,个别职位达不到3:1的面试开考比例。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取消部分考生面试资格,降低个别职位面试开考比例。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下列考生的面试资格
(一)未能在资格复审结束前提供毕业证书,取消面试资格考生1名
报考石嘴山监狱监区执法四职位(1004001)1141642102905号考生。
(二)学历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要求,取消面试资格考生1名
报考石嘴山监狱监区执法三职位(1003001)1141642102826考生。
(三)年龄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要求,取消面试资格考生1名
报考石嘴山监狱监区执法二职位(1002001)1141642102814号考生。
二、自愿放弃或在资格复审截止仍未提交审核材料,取消面试资格考生5名
(一)报考石嘴山监狱监区执法三职位(1003001)1141642102828号考生;
(二)报考石嘴山监狱监区执法四职位(1004001)1141642103020号考生;
(三)报考固原监狱监区执法四职位(1013001)1141642103430号考生;
(四)报考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分局民警三职位(2006004)1102642101226号考生;
(五)报考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山区乡镇派出所民警四职位(3010006)1103642102326号考生。
三、降低以下职位面试开考比例,按照不低于1:2的比例面试
(一)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分局民警三职位(2006004);
(二)青铜峡市公安局民警二职位(2027004);
(三)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山区乡镇派出所民警四职位(3010006)。
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