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十堰市郧西县事业单位招聘递补体检/考核对象(十三)
十堰市郧西县2014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递补体检/考核对象公(十三) 根据《郧西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五条"如有体检、考核不合格者,
十堰市郧西县2014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递补体检/考核对象公(十三)
根据《郧西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五条"如有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人选,并确定拟聘用人选"规定,确定递补下列人员参加体检、考核:
报考单位 | 报考岗位 | 准考证号 | 姓名 | 综合成绩 |
民政局 | 救助站A15 | 20141407 | 代磊 | 81.9 |
上述人员于2014年11月17日上午8:00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准考证同底版照片一张到县人社局,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前一天不得饮酒,并注意休息,体检当天早上不饮水、不吃早餐。体检费250元/人,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应聘资格。体检当天将个人档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证明、计划生育证明交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提供的档案必须密封并完好无损,若原档案管理机构所贴封条有开启痕迹的,视为无效档案。逾期不能提供个人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应聘资格。如需调档函可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开具。
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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