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四川宜宾县事业单位招聘88人公告
根据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规定和《宜宾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宜宾县事业单位2015年度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考核招聘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全日制限制)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或具有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发文明确的紧缺专业人员,并完全符合《宜宾市宜宾县事业单位 2015 年度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规定条件的人员。其中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现场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5年7 月31日之后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 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 “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年龄按周岁计算,如报考岗位最大年龄为30周岁的,是指截止现场报名第一日未满31岁的都符合报考岗位的年龄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 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属宜宾县内医疗机构在职在编人员的。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为 88 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及缴费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采用网上投简历(供用人单位阅知,也可直接投简历到用人单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上投简历者须提供身份证和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在规定现场报名时间内无人应聘或未招聘到人员的岗位,我县将组织相关单位前往相关高等院校直接择优选聘(届时向相关高校另行发布招聘信息)。
2、网上投简历邮箱:
宜宾县卫生局:527841277@qq.com (卫生类岗位简历投此邮箱,李老师 联系电话:0831-6200842)
宜宾县人社局:504812089@qq.com (其他岗位简历投此邮箱, 罗老师 联系电话:0831-6613022)
投简历截止时间:2014年11月25日18:00时。
3、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 2014年 11月 27日至2014年 11月 28日上班时间。
现场报名地点: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宜宾县柏溪镇长江路73号),联系电话0831—6613022。
4、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填写《宜宾市宜宾县事业单位 2015 年度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若要在网上投简历到邮箱者,可将填好的报名表和自己简历及相关证书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投简历邮箱(请务必将联系电话填写准确并保持畅通,若因联系电话不正确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考试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网上投简历不进行资格审查,只是提供自己的材料供单位阅知,可电话咨询自己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以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执)业资格证(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职(执)业资格证的2015届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1份。已参加职(执)业资格考试但未能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市以上相关部门提供的考试合格书面证明)和2寸彩色证件照2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二)缴费
此次招聘考试不收费。
(三)发放面试通知单
发放面试通知单时间、地点: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当天在资格审查现场随即领取面试通知单。
在面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和面试通知单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面试。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单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四、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形式进行综合考察、择优聘用,不组织笔试。
考察面试形式包括结构化面试、试讲和洽谈3种方式,其中教育类岗位采用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专业技能和讲课能力;卫生类岗位采用洽谈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专业技能和素质;非教育卫生类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的综合能力和素质。各类岗位具体面试方式详见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