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广东边防总队2015年接收普通高校毕业生简章
(二)按照任命的职务等级确定工资标准,每年定期增资一次,并随着职务和警衔的晋升而增加。
(三)享受现役干部公费医疗待遇和军人职业保险、住房分配或住房补贴等。
(四)入伍后,符合随军政策规定的,即可办理配偶、子女随军随队手续;若配偶、子女是农村户口的,可转为本人工作地城市户口。
(五)入伍后,未婚的每年享受30天探亲假,已婚且夫妻两地分居的每年享有40天假期;已婚且夫妻同地的,除正常节假日外,每年还有20天的公休假。
(六)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带薪离职培训、进修、休假、探亲、治病疗养。
(七)大学生正式入伍后家庭享受军属待遇,其它待遇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接收对象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从签订接收协议到完成集训前实行全程筛选淘汰;与总队签订接收协议后,在入警培训过程中本人强烈要求终止协议的,总队将在收取违约人的违约金、培训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后,撤销其入伍手续,退回原籍或毕业高校。
(二)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名或未参加统一考试、各类测试者均不列为接收对象;
(三)报考人员禁止重复报名参加部队招收,在全国公安现役部队(含边防、消防、警卫、特侦等)范围内仅限报一个单位,凡重复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六、报名方法
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日至2014年11月26日(11月1日注册及报名系统开放,接受报名,考生可提前准备好报名材料)。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者认真对照上述条件,不符合上述接收条件的谢绝报名,报名者请登录http://www.gdbfzs.cn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接收地方大学生信息网,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报名者请提供报名真实信息,虚假信息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并通报所在高校),并根据网站提示完成报名工作。报名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需接受资格审查,通过审查者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显示审查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注:报名界面需上传个人近期一寸证件照、身份证扫描件、《新生录取名册》扫描件(需加盖档案馆或学生处印章)、《成绩单复印件》扫描件(截止目前的所有科目,需加盖教务处印章),请考生根据图片的规格要求提前准备。
七、特别提示
1、www.gdbfzs.cn是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政治部授权接受地方大学生报名信息的唯一网站。
2、请与招生简章指定联系人接洽报名和咨询事宜,请勿轻信其他个人形式的招录报名,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本人自己负责。
3、招录考试和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报考人员可参照地方公务员考试做好相关准备。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录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录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次接收地方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工作最终解释权归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政治部。
联系人:涂干事
联系电话:工作日上午8:30至11:50、下午14:30至17:30,致电020-82133234
联系地址: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中489号)
邮编:510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