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下半年仪陇县公开招聘13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综合知识》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所有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C}{C}⑴ {C}考试招聘的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
{C}{C}⑵ {C}{C}考核招聘的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2、笔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参考教材为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
2014年11月22日9:00—11:00 ,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当日17:00后登录仪陇县人事考试网查看。
5、面试
⑴确定面试人员: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招聘名额按2:1的比例,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并列的人员,一并进入面试。
⑵面试时间及地点
2014年11月23日上午7:30开始,地点另行通知。
⑶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4、面试开考后,若报考某岗位的实际参考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名额的,考试仍然有效,但报考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六、体检、资格复审及考核
(一)体检
1、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另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2、体检人员确定
按各岗位招聘名额,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同岗位中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总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其中,采取考核方式招聘的考生,同一岗位若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采取加试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名单确定后,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资格审查及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递补。
3、体检时间:2014年11月30日。
4、体检地点:体检当天9:00前在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集合统一前往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5、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6、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七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已取得毕业证的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档案在2014年12 月8日-9日内,到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参加资格复审。未取得毕业证的人员,待取得毕业证后凭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档案,到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组织考核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察
由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七、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员名单在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天(节假日顺延),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聘用对象。公示期内若有以真实姓名反映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且经调查属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未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报考仪陇县改良站、饲料站,村建环卫中心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聘用单位(见附件1)。
体检合格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在2014年12月10日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逾期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待遇与管理
1、本次属编制内招聘工作人员,被聘人员试用期一年(不含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即转为正式在编人员。
2、被聘人员一律实行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聘用合同制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3、考试招聘的人员三年内不得申请调动,考核招聘的人员五年内不得申请调动。
九、考聘监督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3、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其它事项
本次招聘所有信息指定发布网站是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ylrs.cn)。因报考者不在《公告》规定时间内查阅考试动态,导致本人不能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十一、公告解释
本公告由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 0817—7216861 7216068
监督电话:县监察局 0817—5158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