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医药学院第一批人才招聘计划公示
湖北医药学院2015年第一批人才招聘计划公示
院属各单位:
湖北医药学院2015年教师和辅导员招聘计划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作为第一批人才招聘计划予以公示。
一、招聘计划
二、 招聘原则
1、 各学院(部)应严格执行学校的招聘计划,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实施公开招聘,注重人才引进质量,优化人才师资队伍结构。
2、 教师岗位为博士学历学位,辅导员岗位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本科学历。
3、 博士一般不超过35岁,硕士一般不超过30岁,对于特别优秀的人才,经学校研究,年龄可适当放宽。
4、 应聘人员应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 教师岗位必须胜任相关课程讲授工作,具有岗位所需要的理论知识,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辅导员岗位须是中共党员,掌握从事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在校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或有学生工作经历,并具有良好的文化素养。
三、 招聘待遇
1、硕士以上学历解决事业单位编制;
2、博士研究生安家费10--30万元,科研启动金4--10万元,提供过渡性租住房一套;博士每月享受700--1000元补助;硕士,科研启动金2万元;特殊人才待遇面议;
3、享受国内外考察,参加学术(专业)研讨会,业务培训;
4、按照国家政策办理五险一金,申办职称、教师资格证;
5、享受学校其他福利;
6、博士来校面试报销来回路费。
四、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南路30号湖北医药学院组织人事部 442000
2、联系电话: 0719-8875316;联系人: 魏 燕 黄 金
3、电子邮箱地址:zuzhirenshibu@163.com,应聘人员请填写《湖北医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邮件标题请以“姓名+学历+应聘某专业教师”形式填写。
湖北医药学院组织人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