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绵阳市游仙区招聘卫生系统人员公告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同意,根据空缺的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一次,并通知其参加体检。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七、考察
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专业、考试成绩、拟聘用职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此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管理,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未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十、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游仙区监察局将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816—2272768。
十一、其他事项
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予以公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绵阳市游仙区乡镇医疗卫生单位201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2:《政策性加分证明材料》
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