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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绵阳市游仙区招聘卫生系统人员公告

2014-11-09 16:23:20事业单位203 收藏
 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4年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游仙区人民政府批准,绵阳市人社局同意,我区卫生系统面向

  护理岗位:护理基础知识;

  其他岗位:公文写作和计算机应用。

  2.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的有效报考人数之比原则上应达到1:3。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予以调减或者取消。调剂、调减、取消招聘岗位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予以退费。

  3.笔试时间为2014年11月23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政策性加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的人员,截止2014年11月10日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川人发〔2007〕16号、川组通〔2010〕4号文件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文件规定加分。上述文件中“评为优秀”非年度考核优秀。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政策性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凡已享受过加分或定向招考政策,并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人员,不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14年11月20-21日(9:00—12:00、13:00—17:00)将以下材料送交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管理股(绵阳市一环路东段139号游仙区政府4号楼415室)进行审查:

  (1)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本人签字的《政策性加分证明材料》(见附件2)。

  (2)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加分政策,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拟加分人员情况于2014年11月24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

  5.笔试成绩(含加分)和是否进入面试的资格复审,请报考者于2014年12月2日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缺考任意一科笔试应考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

  1.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参考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比例为1:3。

  2.资格复审由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游仙区卫生局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于2014年12月2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手续:

  (1)《绵阳市201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两份。

  (2)身份证。

  (3)毕业证和学位证。须用相匹配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同时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其余报考者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不含临时毕业证、临时学位证、学历学位证明、在读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相符;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其它证书、证明材料。有职称、执业(职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职称、执业(职业)证书,已通过评审或考试即将领证的,可提供颁证机关证明、文件或成绩单等。

  (5)未满招聘公告规定服务期限的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述所需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

  提示: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资格复审中,因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被取消考试资格和报考者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三)面试

  1.有关面试的具体事项于2014年12月上旬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2.面试采取综合面试等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参加面试前需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领取的有关事项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对进入面试者,收取面试费80元。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见《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面试因自动放弃或缺考实际开考比例低于1:2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5.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予以退费。

  6.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等具体事项在面试结束后另行安排,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

  六、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招聘单位另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体检由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和《》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