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揭阳市住建局属下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工作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有关规定,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人数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14年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属下8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人数。拟招聘人数共15名。具体岗位详见招聘岗位表。
(三)报考条件。报考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者技能条件等(详见招聘岗位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二、相关待遇
被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享受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政策和招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9至21日共三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揭阳市房产管理局人事秘书科(榕城区天福东路以南、东湖路以东市房管局办公楼五楼),咨询电话:0663-8691133。
(二)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带齐相关有效证件和资料到市房产管理局人事秘书科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应聘人员可先上网下载并填好《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按照招聘条件到现场报名并提交下列证书、证明材料:
1、毕业证书(国外学历需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2、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暂缓就业协议书,在职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书,人事关系寄存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职业中介机构的,由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职业中介机构出具证明;
3、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有者提供);
4、有效内地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或“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材料(有者提供);
6、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相片3张。
上述要求提交的证书、证明材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证书原件查验后退回。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形式。笔试采取试卷作答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两者均按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为60分。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
(一)笔试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参加笔试。为确保竞争、择优、公平、公正,本次笔试设置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为1:2,即每个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必须等于或大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2倍方可开考,否则,该岗位将按比例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该岗位不予开考。笔试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市人社局监督。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用书),笔试试题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市人社局命制。笔试结束后,由市人社局委托专业机构阅卷评分。笔试时间初定于2014年12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由招聘单位在距考试至少两天前通知考生领取。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一村一名大学生”人员,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本次考试笔试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交所参加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否则视为放弃加分。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
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出现少于1:3比例情况,则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如出现同一岗位最后一个名额笔试成绩相同情况,则安排其并列参加面试。
面试对象名单在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gdjy.hrss.gov.cn/)、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www.jyjs.gov.cn/)和揭阳市房产管理局(http://www.jyfg.cn/)上公布。
2、组织面试
本次面试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市人社局监督。
(1)成立面试评委小组。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抽调有关人员组成面试评委小组。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分析、表达能力和岗位匹配情况以及言行、举止等方面情况。面试顺序通过抽签确定,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面试。
(3)面试成绩评定。面试评委小组成员独立打分,当场评分、统分,面试结束后现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如面试“不合格”或面试对象放弃面试,出现招聘岗位人数缺额的,在该岗位未进入面试范围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缺额人数1:3的比例依次进行一次递补面试。如递补对象面试不合格或放弃面试的,则不再进行第二次递补,所缺岗位名额不在本次招考中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