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盐城市粮油质量监测中心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2014年盐城市粮油质量监测中心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盐城市粮油质量监测中心拟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条件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学历专业、岗位要求
1、招聘职位:办公室打字兼内勤岗位1名。
2、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学历,专业不限,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能够完成各种文件打印任务。
3、中共党员,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学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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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待遇
本次招聘经考核选拔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为10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录用,正式录用后工资标准1800——2000元/月(含各种保险个人交纳的部分),按企业标准缴纳相关社会保险,。
三、招录程序
1、报名。应聘人员携本人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户口簿、党组织关系所在的党组织的党员证明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和近期免冠二寸彩照两张,填写报名表(报名表附后,可下载)报名,相关部门组织资格审查;
2、考试。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笔试、面试和专业加试(具体办法和要求见附件《盐城市粮油质量监测中心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表》,考试时间根据报名人数情况确定后另行通知);笔试设60分合格线,笔试合格参加面试。
3、复审。对笔试、面试合格人员的学历、年龄、政治面貌等方面进行资格复审和考察了解;
4、体检。组织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体检;
5、聘用。对体检合格者由市人才市场、市粮食局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30日内办理相关人才派遣手续。
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由盐城人才市场与新聘用人员签订首聘一年期的聘用合同,实行一年期委托人才派遣,派遣至盐城市粮油质量监测中心,盐城市粮油质量监测中心安排其到市粮食局办公室打字兼内勤岗位工作。全部人事关系归属盐城市人才市场管理,人事档案由市人才市场统一办理档案托管。人员管理由盐城市粮油质量监测中心负责。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有关合同;考核合格,续签一年合同,此后每年考核续签一次。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6日至1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盐城市人才市场(盐城市东进中路88号)
3、联系人:冯佩虹
4、联系电话:88198709
附件:
1、盐城市粮油质量监测中心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盐城市粮油质量监测中心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盐城市粮油质量监测中心
盐城市人才市场
二○一四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