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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滨州惠民县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14-11-07 19:21:53事业单位237 收藏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意见》(鲁人社发【201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意见》(鲁人社发【2013】13号)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经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为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59名工作人员。制定本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有关要求,详见《2014年惠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2、本科及专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

  3、尚未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

  4、报考C2701、C2801、C2909、C3001、C3113岗位的考生须具有山东省户籍,且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其他职位的考生须符合以下要求:具有滨州市户籍的考生须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惠民县户籍的考生须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5、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受户籍和年龄限制。

  6、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省招募或选派在滨州市服务或生源地为滨州市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山东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2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可报考定向招聘岗位;惠民县户籍的2011年、2012年和2013年退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生士兵可报考定向招聘岗位。

  7、报考A1201、A1301、A1401、A1501、A1601、A1701岗位的考生还须符合以下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受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辞退公职的;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6日-20日(截至11月20日17:00)。

  查询、缴费时间:2014年11月17日-21日(截至11月21日17:00)。

  (二)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惠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www.hmhrss.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信息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主管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惠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专业以毕业证所列专业为准。(注:①如果毕业证书所列专业不止一个,只要其中一个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就允许报名;②如果毕业证书所列专业有括号注明,则不论括号内外,只要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有相一致的就允许报名。)

  (三)网上初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考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者补充。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四)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录惠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务于2014年11月21日(截至11月21日17:00)前登录惠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时提交)。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在惠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此类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本人或委托他人于 2014年11月22日上午8:30-11:30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惠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大厅(地址:惠民县城文安路166号)办理现场确认费用减免手续。证明材料除显示报名成功的《报名信息表》外,还包括: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交《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