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幼儿园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幼儿园是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幼儿教育和保育工作,是服务于本单位职工及社会人员,解决其子女入托问题的教育机构。目前是济南市十佳幼儿园,两次获得“希望之星”全国少儿英语风采大赛一等奖、“宋庆龄”全国幼儿体操一等奖、全国幼儿珠心算比赛一等奖、“创新杯”全国少儿书画大赛一等奖、多次参加“星星火炬”中国青少年艺术英才舞蹈比赛山东总决赛一等奖等奖励。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1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和专业能力;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11月5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0日-14日。
报名地点:济南市经七纬七路119号
联系电话:0531-87934766。
报名材料包括:(1)本人简历、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和工作经历证明;(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1份;(3)由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体检和考核时提供);(4)由本人签名的《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5)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获奖证书;(6)各种在正规出版物上发表的相关专业论文或课题成果。
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报名材料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和岗位特点确定,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理论水平。笔试总分为100分,设立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及时公布。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岗位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和专业技能考核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认知,专业知识、技能技巧、教学组织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省住建厅幼儿园成立考核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体检工作。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采取谈话、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提供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工作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书萍
联系电话:0531-87934766
单位地址:济南市经七纬七路119号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14号)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建设厅幼儿园.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