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宁波市公路管理局招聘公告
2014年宁波市公路管理局招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11月7日讯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同意,宁波市公路管理局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公路管理局为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所属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挂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牌子,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行政副局级。承担宁波全市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监管;直接负责宁波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工作;负责宁波公路超限运输管理工作,承担宁波市政府治超办具体事务;承担公路养护、绿化的行业管理,承担养护市场的监管工作;承担普通国省道和农村公路建设的行业监管;承担全市收费公路运营的行业管理,推广应用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系统;承担宁波公路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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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
注: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应聘人员属于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凭学生证报名且须在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应聘人员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凭国外学籍证明报名且须在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经市人社局核准后同期在宁波市公路管理局网站、宁波市人才网、相关高校网站发布。
2.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2014年11月12日9时—2014年11月19日16时
报考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考试报名”,选择进入“宁波市公路管理局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另需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照),照片在30K以内,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少于80×120像素。
3.资格初审
时间:2014年11月20日—2014年11月21日
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其间报名系统不再对外开放。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4.缴费确认
时间:2014年11月22日9时—2014年11月24日16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网上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40元/人(浙财综字[2007]7号)
5.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4年11月26日9时—2014年11月28日16时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
6.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考试和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由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初定于2014年11月29日上午9时至11时举行,具体笔试地点和相关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范围由公共基础知识和各岗位专业知识两部分组成。其中专业知识部分:综合管理岗位以行政管理专业知识为主;综合文字岗位以写作能力专业知识为主;新闻宣传岗位以新闻宣传、写作能力专业知识为主;执法管理岗位以法学知识、行政执法案例剖析为主。
笔试资料:2014年宁波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入围人选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在宁波市公路管理局网站(http://www.nbglj.cn/)上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前,面试入围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凭学生证,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国外学籍证明及专业课程证明)等材料原件和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者,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提前通知。因资格复审或考生主动放弃资格复审而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组织,面试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应聘人凭《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不再替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