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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接收地方院校应届毕业生简章

2014-11-07 17:44:23事业单位188 收藏
  2015年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接收地方院校应届毕业生简章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11月7日讯根据公安部批复,我单位2015年拟向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公开招收38名应届本科以上学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10日。

  2、资格初审。我单位将对报名毕业生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我单位将以网上通知或电话通知的形式通知毕业生,进入下一环节评审。

  3、知识能力考试。按照公安部政治部的有关文件规定,初审合格的毕业生将参加2015年2月上旬公安部统一组织的知识能力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评审。

  4、考核测试。我单位将对资格初审及考试合格的毕业生集中进行面试、体检、体测、心测等工作;同时开展政审工作。

  5、考核审档。上述各项测试合格者,我总队将派人赴学生所在学校审档,并对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和家庭成员的主要情况进行实地考核和政治审查。

  6、签约。以上各环节均通过的毕业生,我总队研究审定后即可签订录用协议书。

  7、档案复审。接收单位会同上级主管部门将对接收对象学历、学位、身体条件、档案材料、考试成绩等进行复审复查,对不合格者由接收单位退回原学校。

  8、报到。凡录用对象毕业后,开具有关手续按我部通知到消防局政治部干部处报到。

  七、分配去向

  毕业生被我单位录用后,根据工作需要,将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进行分配,从事消防灭火及防火等工作。大学毕业生入伍后需在基层中队灭火指挥岗位锻炼2年。

  八、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号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722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82215789

  传真电话:(010)82215777

  网址:http://www.bjxf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