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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下半年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4-11-07 14:57:32事业单位95 收藏
  抚州市201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公告  根据国家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抚州市2014年下半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

  (2)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四)总成绩计算

  1.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为100分)。

  2.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和考核

  1.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岗位表中有说明的除外)。

  2. 体检参照《》和《公告》中有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医院向考生收取。

  3. 考核由市、县(区)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参照《江西省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组织实施。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核定。

  4. 面试结束后,因考生放弃或资格审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市人社局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程序报批后,由市、县(区)人社局办理工资、人事代理等相关手续,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享受正式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四、纪律要求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建立规范的制度,加强管理,强化监督,指导事业单位依法行使用人自主权。要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要切实做好试题的印制、传递、回收和保密工作,确保考试安全。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构成回避要求的工作人员必须实行回避。要重点加强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的监督,防止违规操作,杜绝徇私舞弊。对报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招聘考试。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事业科0794-8222130;监督电话:市人社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

  县(区)政策咨询电话:    临川区:0794-8423680;

  南城县:0794-7222236;    黎川县:0794-7566653;

  南丰县:0794-3226133;    崇仁县:0794-6332426;

  乐安县:0794-6668355;    宜黄县:0794-7610557;

  资溪县:0794-5792329;    广昌县:0794-3617710;

  东乡县:0794-7097961。

  以上电话,请在上班时间内拨打(节假日除外)

  附件:

本科专业目录.doc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目录.doc

研究生专业目录.doc

综合性专业分类指导目录(试行).doc

抚州市2014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xls

抚州市2014年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xls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