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凉山州选聘高层次优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为深入推进科教兴州和人才强州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大凉山公开选聘高层次优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力度,为全域凉山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聚集人才资源,优化人才队伍结构
3.用人单位修建住房的,选聘人员优先安排;选聘人才在凉山境内自购商品房的,可一次性发放安家费。
五、考核管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相关规定,对选聘人才实行职位聘任制管理和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聘用制管理。
2.组织、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对选聘人才实行双重管理。组织、人社部门每年会同用人单位对选聘人才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专项考核。
3.所有选聘人才在凉山州服务期至少6年。选聘人才在凉山州服务期未满6年的,按实际服务年限计核、发放安家费、生活补贴,并无条件退还用人单位提供的住房。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2.凉山州2014年公开选聘高层次优秀紧缺专业人才职位一览表。docx
3.凉山州公开选聘高层次优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
凉山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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