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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平阳县县级医院向全民事业卫生医疗机构招聘公告

2014-11-05 20:33:30事业单位90 收藏
  浙江省平阳县县级医院面向全民事业卫生医疗机构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根据《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阳县事业单位公开考录选调工作人员办法
  浙江省平阳县县级医院面向全民事业卫生医疗机构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根据《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阳县事业单位公开考录选调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平政发〔2008〕162号)精神,结合用人需求,经研究决定,平阳县3家县级医院面向全民事业卫生医疗机构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已取得相应中级资格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3.属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平阳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除外)。

  4.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具体报考条件和要求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5.法律规定与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用人单位和具体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详见《2014年平阳县县级医院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3日——11月14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二)报名地点:平阳县昆阳镇平阳大厦15楼1505室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2(报名表);

  2.报考人员只能按要求选报一个单位一个岗位;

  四、笔试、面试

  1.各个岗位报名人数多于录取指标数的,需进行笔试和面试。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划定面试人员(若分数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如各个岗位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录取指标数的,直接组织面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员名单。

  2.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的内容为岗位的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匹配的综合素质能力测试。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3.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将在平阳人才网公布。笔试时间、地点及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在平阳人才网上公布。

  五、确定入围人员

  根据岗位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入围人员。成绩相同的按以下次序优先:①面试成绩高分者;②少数民族考生;③学历高的考生。录用指标最后一名以上项目均相同的另行组织笔试。

  六、体检、考察

  1.入围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由县卫生局负责组织,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标准执行。体检通知届时在平阳人才网公布。

  2.考察工作由县卫生局负责组织。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标准执行。

  七、公示、聘用、递补

  1.公示: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平阳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纳入正式事业编制。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需将个人档案转入平阳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聘用手续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应服从招聘单位的岗位安排,聘用人员调往县外的,服务期应满5年;在本县内流动的,服务期应满3年。

  3.递补: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拟聘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导致岗位空缺的,根据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人员。

  八、注意事项

  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人员,或在报名、笔试、公示、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详情请查阅平阳人才网(http://www.pyxrc.com)

  咨询电话:0577-63739367

  附件:1.2014年平阳县县级医院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2.2014年平阳县县级医院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平阳县卫生局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