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招聘法制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名单经用人单位审查,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长沙市政府门户网、长沙市人民政府法制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录取批复,并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十一、咨询、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长沙市政府法制办0731-88665802
2、监督电话:
(1)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人事处0731-88665812
(2)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731-8490799684907997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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