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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黔南罗甸县招聘事业单位简章(120名)

2014-11-05 19:36:59事业单位152 收藏
  2014年黔南罗甸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120名)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11月5日讯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工作由罗甸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具体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工作须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二人及以上组成。在考察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经罗甸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截止2014年12月31日前未能提供个人档案材料的人员;

  3、符合本简章第三条“(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任何一项的人员。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罗甸县人力资源网(http://www.gzldrs.gz.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聘用。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二)聘用审批

  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有关规定,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关系。

  新聘用人员在罗甸县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其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经组织批准,同意报考并录用为国家公务员调离罗甸县外)。前三年服务期期间一律不得调离罗甸县;凡服务期已满三年未满五年的人员申请调离罗甸县的,需支付违约金贰万元,当事人足额支付违约金后,有关部门才能履行相关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按聘用单位要求按时报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超过规定报到时间20天仍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及放弃聘用所空缺的职位,不予递补。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须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十一、在招聘过程中,请考生密切关注罗甸县人力资源网(http://www.gzldrs.gz.cn/)上公布的相关招聘信息。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或招聘办联系不上的情形,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二、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参考专业以贵州省公务员局网发布的《本科生专业代码》、《专科生专业代码》、《计算机、会计及相关专业代码》为准。

  十三、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罗甸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招聘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罗甸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0854-7621132(罗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

  15718643040(罗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

  13885406494陈巡林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

  0854-7619669(罗甸县纪委监察局)

  罗甸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1月4日

  附件1:2014年黔南罗甸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3:报名信息表.doc

  附件4:报名流程图.doc

  附件5:报名信息表填表说明.doc

  附件2:参考专业代码.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