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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重庆医科大学招聘简章

2014-11-04 18:33:19事业单位159 收藏
  重庆医科大学拟招聘工作人员105名,现(http:///chongqing/)将2015年重庆医科大学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重庆医科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

  公开招聘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博士的招聘成绩=考核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其他类别人员的招聘成绩=笔试成绩×30%+试岗成绩×3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

  体检人员按公开招聘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试岗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国人部发〔2005〕1号)、《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并结合学校和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由学校指定医院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若参加体检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学校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体检、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按规定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重庆医科大学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拟聘单位等。

  八、审批及协议签订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其中,属应届毕业生的,应及时签订三方协议书,待毕业后再按规定程序报批。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和办理相关手续的最后截止时间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1个月之内。1个月后未按规定完成相关手续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

  九、聘用及待遇

  经人社局审批同意招聘的人员,学校按《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与之签订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招聘人员相关待遇按国家、重庆市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属于简章规定的高层次人才的,其待遇在专家小组考核、报学校审批后,由双方协商决定。

  本次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在2015年9月30日仍未取得应聘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和认证证明,或论着仍未达到简章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要求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及其各个环节,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以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应聘人员也应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1、应聘校本部岗位

  联系人:童作秀 郭子宝  电话: 023-68485444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 重庆医科大学 人事处

  邮编:400016

  邮箱:hr_cqmu@163.com

  2、应聘附属医院岗位

  附属第一医院 联系人:王丹若 电话:89012405

  附属第二医院 联系人: 李莉 电话:63829621

  附属永川医院 联系人:胡良波 电话:85381611

  附属大学城医院、附属黄水康复医院 联系人:窦焱 电话:65715678

  本简章由重庆医科大学负责解释。

  附件:

  1.重庆医科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2.重庆医科大学岗位申请表

  3.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

  附件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