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苏州吴中区事业单位招聘招聘基本条件
2014年苏州吴中区事业单位招聘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学历条件为本科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为中级及以下的应聘人员,须为苏州市区户籍(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区户籍);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须为苏州市户籍(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户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不受户籍地的限制;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三)学历条件为本科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为中级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15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73年11月15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1968年11月15日后出生)。
(四)2014年7月1日后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全日制国内高校毕业生和2014年7月1日后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按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2014年尚不能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人员按在职人员资格条件报考。
(五)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夫妻另一方、父母户籍符合岗位户籍要求者),不受户籍限制。
(六)附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4年11月15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12年11月15日前,以此类推。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能提供养老金缴费证明的,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