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毕节威宁自治县广播电视台招聘公告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8、截止2014年12月31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及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专业技能测试、笔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自治县招聘工作办公室在“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人员全部纳入事业编制,由自治县财政统一拨付工资,新聘人员的社会保险事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在威宁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威宁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自治县招聘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www.gzweining.gov.cn。
联系电话:0857-6222668(自治县广播电视台)
0857-6232557(自治县人社局考试录用调配股)
监督电话:0857-6228249(自治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六、未定事宜,由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公告由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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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自治县2014年招聘广播电视台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报名表
威宁自治县招聘工作办公室
201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