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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伊犁师范学院第二次招聘公告

2014-11-04 17:18:04事业单位67 收藏
  伊犁师范学院2014年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公告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伊犁师范学院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9名,具

  (2)教师岗位面试满分100分,采取试讲方式进行。内容为随机选定本专业主干课程中部分章节知识。试讲采用板书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试讲者的专业知识水平以及设计教学方案能力、组织实施教学活动能力等教师职业基本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招聘人数与实际进入面试人数为1:1及以下入围比例要求的岗位,由伊犁师范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进入下一环节。如有放弃者,可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4)面试成绩出来后,由伊犁师范学院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伊犁师范学院网(www.ylsy.edu.cn)上向社会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三)总分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100。

  九、体检

  伊犁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由伊犁师范学院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伊犁师范学院校园网上提前三天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学院党委常委会审议确定的拟招聘体检人员,由伊犁师范学院组织人事部组织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伊犁师范学院组织人事部组织另选到县级以上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如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根据总成绩按拟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十、考察

  (一)伊犁师范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成2人以上考察组,将对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拟录用人员应提供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伊犁师范学院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二、公示

  经伊犁师范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录用人员,将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伊犁师范学院网(www.ylsy.edu.cn)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三、办理录聘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根据实际情况可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伊犁师范学院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博士学历研究生可适当放宽报到期限)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四、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伊犁师范学院组织实施。

  十五、招聘监督

  伊犁师范学院纪检委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海拉提·乎尔曼汉伊犁师范学院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监督电话:0999-8126029

  十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伊犁师范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伊犁师范学院网(www.ylsy.edu.cn)。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伊犁师范学院网(www.ylsy.edu.cn)。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伊犁师范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1.附件一:伊犁师范学院2014年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一览表.doc

  2.附件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3.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doc

  伊犁师范学院

  201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