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庆科技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市教委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学校概况
重庆科技学院是一所年轻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它是由两所具有50多年办学历史,在社会各界享有良好办学声誉的原中央部委属高校——重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和重庆石油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于2004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立的。学院以工为主,冶金、石油、机电为特色,工、理、经、管、文多学科协调发展,是一所区位优势突出、办学特色鲜明、朝气蓬勃、蕴藏着较大发展潜力的高等学校。
学校占地2200亩,建筑总面积53余万平方米,仪器设备总值2.60亿元。位于重庆大学城占地1500亩的新校区东邻歌乐山国家级森林公园,西有缙云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地理优势得天独厚。学习、生活和文化体育运动设施齐全配套,是重庆市“文明单位”和“园林式单位”,充满着生机与活力。学校图书馆建筑面积42000多平方米,藏书226万余册,并拥有大批数字化信息资源。
学校现有教职工1551人,其中专任教师1122人,具有高级职称人数达538人,博士237人、硕士783人,有市级学术带头人3人、骨干教师16人、中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24人。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2万人,来自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
学校现设有石油与天然气工程领域和安全工程领域两个专业硕士点,设有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冶金与材料工程学院、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安全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法政与经贸学院、数理学院、外国语学院、人文艺术学院、体育部,以及继续教育学院。开设有石油工程、冶金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土木工程、安全工程、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艺术设计等 46个本科专业。
学校坚持以“培养人才,发展科学,服务社会”为办学宗旨和“立足重庆、背靠行业、面向世界、服务全国”的办学思路,深入实施“特色立校、文化兴校、人才强校”发展战略,确立了尽早把学校办成一所特色鲜明、国内知名、走向国际的高水平特色科技大学的奋斗目标。
二、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方针,面向社会的公开招聘。
三、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6名。详见《重庆科技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人才计划》(见附件)。
四、招聘对象
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五、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较高的业务素质,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工作期间工作业绩突出;
(三)具有教育教学和科研等能力所要求的身心条件;
(四)正高职称人员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其它条件的人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特殊紧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再适当放宽。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4年11月3日。
(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者请于2015年5月31日前通过重庆科技学院主页人才招聘栏目进行网络应聘。
(http://www.cqust.edu.cn/index/dxwh1/sxxjb1.htm)。
学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大学城重庆科技学院相关二级学院办公室
邮编:401331 传真:023-65023925
联系人:王老师、张老师 023-65023815
电子邮箱:cqust3000@163.com
(二)资格审查
学校按招聘条件及相关要求,对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
(三)考试考核
1.考试考核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在有效的报名时间内,学校将适时组织开展考试考核等。具体时间、地点见重庆科技学院组织人事部网站主页查询或向招聘单位电话咨询。
2.考试考核方式:
(1)高层次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或渝府发〔2009〕58号文件规定的人才)的考核,由各学院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其学术水平、教学科研能力等进行面试、试讲和学术答辩考核[分值100分,占总成绩60%];学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根据用人单位考核结果以及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评价考核[分值100分,占总成绩40%]。
高层次人才考试考核总成绩=学院考核成绩×60%+学校考核成绩×40%
(2)其他人才(高层次人才之外)的考试考核,由用人单位组织专业基础与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分值100分,占总成绩30%],按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根据专业考试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用人单位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专家进行试讲、专业实践能力测试或面试考核[分值100分,占总成绩30%];学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根据用人单位考核结果以及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评价考核[分值100分,占总成绩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