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许昌魏都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为适应新形势下社区工作的新要求,充实社区工作队伍,更好的服务居民群众,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
为适应新形势下社区工作的新要求,充实社区工作队伍,更好的服务居民群众,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一、招聘人数和专业要求
计划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77名,不限专业。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作风踏实、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组织纪律观念强;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
5、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会干部、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考试认证的专业人员、参加我区农村基层服务三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可以优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三、报名办法和程序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日至11月7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魏都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一楼大厅。(许继大道589号市九中对面)。
3、报名方法:现场报名。
4、报名须提交材料:
⑴本人填写的《许昌市魏都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 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报考者可在许昌市魏都区政府门户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并张贴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
⑵报考者在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留学回国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等及复印件1份。
5、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7、资格审查合格者,持身份证于2014年11月13日至11月14日到魏都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100。
面试时间:2014年11月15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主要检查被检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能否适应招聘岗位要求。如体检出现不合格的,可从报考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的项目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出现不合格的,可从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察。
六、公示、聘用管理及待遇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并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和管理分工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按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聘期为三年,三年后可续聘。不合格的,经所在街道办事处审核同意并向主管部门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由区人才市场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对新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实行区、街双重管理,日常管理由街道办事处负责。
新聘用人员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区财政预算按月发放生活补贴,本科生享受社区副职待遇,研究生享受社区正职待遇,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魏都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eidu.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同时许昌晨报、今日魏都发布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请注意查询。报名现场电话:0374—2653025 0374—2189907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魏都区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点击下载>>>
魏都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魏都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一、招聘人数和专业要求
计划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77名,不限专业。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作风踏实、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组织纪律观念强;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
5、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会干部、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考试认证的专业人员、参加我区农村基层服务三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可以优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三、报名办法和程序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日至11月7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魏都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一楼大厅。(许继大道589号市九中对面)。
3、报名方法:现场报名。
4、报名须提交材料:
⑴本人填写的《许昌市魏都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 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报考者可在许昌市魏都区政府门户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并张贴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
⑵报考者在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留学回国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等及复印件1份。
5、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7、资格审查合格者,持身份证于2014年11月13日至11月14日到魏都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100。
面试时间:2014年11月15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主要检查被检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能否适应招聘岗位要求。如体检出现不合格的,可从报考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的项目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出现不合格的,可从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察。
六、公示、聘用管理及待遇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并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和管理分工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按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聘期为三年,三年后可续聘。不合格的,经所在街道办事处审核同意并向主管部门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由区人才市场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对新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实行区、街双重管理,日常管理由街道办事处负责。
新聘用人员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区财政预算按月发放生活补贴,本科生享受社区副职待遇,研究生享受社区正职待遇,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魏都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eidu.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同时许昌晨报、今日魏都发布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请注意查询。报名现场电话:0374—2653025 0374—2189907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魏都区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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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都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魏都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魏都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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