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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河南环境保护厅公开招聘公告

2014-11-03 19:04:03事业单位107 收藏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0〕99号)规定,我厅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12名,均为研究生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0〕99号)规定,我厅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12名,均为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结合我厅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招聘情况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今年招聘工作人员的单位为厅直属全供事业单位,分别是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河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河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单位位于河南省郑州市顺河路1号。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厅成立以厅长为组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人事、办公室、纪检、机关党委和招聘单位负责人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该厅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招聘12名硕士。详见《河南省环保厅直属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热爱环保事业,服从组织安排;
  6、年龄及所学专业、学历符合应聘职位的要求。
  7、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河南省环保厅直属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4、正在接受审查的;
  5、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不良信用纪录的;
  6、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网站上发布,二家网站招聘信息不得出现不一致的情况,当招聘信息不一致时,以省人社厅网站上发布的为准。发布时间为2014年10月30日至2014年11 月11 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3日—11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现在进行报名,报名地点在郑州市黄淮宾馆(地址:郑州市金水路与东明路交叉口向南路西)。
  2、报名要求
  (1)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交验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和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经审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者,填写《河南省环保厅直属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交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半身彩照3张。
  (2)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考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
  3、资格审查
  (1)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报名考试及聘用资格。
  4、准考证发放
  由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统一编号,人事处组织发放。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在省人社厅指导下,由我厅具体组织实施。我厅将在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网站公布考试的相关信息,并及时公布考试的相关信息。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厅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环保厅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环保厅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当天在我厅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厅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厅网站公布。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厅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环保厅监察部门将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省人社厅 0371—69690289
  省环境保护厅 0371—66309017
  咨询电话:0371—66309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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