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遵义市公安局信息中心招聘人员简章
笔试、专业知识测试、面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笔试成绩、专业知识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环节情况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遵义市公安局网站进行公示。
(五)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医院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对其他结论、鉴定不予认可。
(六)考核(政审)
体检合格对象为考核(政审)对象,考核(政审)按事业单位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如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手续
经考核合格人员报市公安局党委研究确定为拟招聘人选,并在市公安局、市人社局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招聘的,按程序报批完善聘用手续。
聘用后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如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四、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报考人员在参加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招聘资格。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本《简章》由遵义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市公安局信息中心事业单位人员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8323282(市公安局政治部)
监督电话:8662655(市人社局)
遵义市公安局信息中心
201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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