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衡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简章
2015年衡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简章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11月1日讯为优化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市委常委会议精神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属中小学教师补充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精神, 2015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部分高校2015届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公开招聘41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计划数
面向部分高校公开招聘教师41名,其中中职20名,高中21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计划数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中学教师和职业学校教师岗位报考者须是9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2015届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15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湖南省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其中以2015届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毕业生身份报考者必须同时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
职业学校专业技能课教师岗位报考者可放宽为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院校2015届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以2015届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毕业生身份报考者须同时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
(二)招聘报考的基本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2、现所学普通全日制专业(或相应教师资格证标注的任教学科)与所报岗位学科完全一致。
3、年龄须在28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年龄以有效身份证上标注的出生年月日为准。
4、2015年6月30日前须获得纳入公开招聘范围的高校所颁发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研究生)毕业证、相应的学位证书。
5、职业学校专业技能课教师岗位聘用人员须于2017年6月30日前获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2017年6月30日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其它教师岗位聘用人员须于2015年6月30日前获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2015年6月30日前未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组织或参与非法组织的;
3、接受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期间有课程补考或补修;
4、接受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期间受到过警告以上纪律处分的或留级处理的;
5、在道德方面存在严重错误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8、有其他不宜担任教师职务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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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教育信息网、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进行,报名免费。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定校定岗)。每一个岗位聘用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人社局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报名时间为2014年11月7日-2014年11月10日。招聘办报名期间联系电话:0734-8811335。
报考人员下载后认真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用邮箱【hyzpb8811335@163.com】。邮件标题名称: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姓名+应聘岗位。如:北京师范大学+数学+张三+衡阳市八中数学教师,电子邮件报名以规定时间内最晚发送成功的报名表为准。招聘办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名单于 2014年11月12日上午在衡阳教育信息网上公布。考生须自行观看,不再另行通知。请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在简章规定笔试时间内到用人学校参加笔试(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免笔试)。
(三)笔试
专业技能课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一科,其它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一科,全部为客观题,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14年11月15日上午9:00-10:30。笔试地点设在各用人学校。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报考人员应携带普通高校学生证、前三个学年的学业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3张近期1寸免冠照、有效第二代身份证、钢笔(或签字笔)参加笔试,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原件的不得参加考试。鉴于考生来自全国各地,建议考生在笔试前一天熟悉考场。笔试成绩在当天下午公布于用人学校网站和笔试考室门口,供考生知晓。
(四)资格复审
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按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经市人社局批准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经批准的开考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湖南生源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直接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且不占通过笔试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比例。资格复审时间为笔试当日,具体时间电话通知面试入围人员。报考人员须提供普通高校学生证、前三个学年的学业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3张近期1寸免冠照。凡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则该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当出现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资格复审资格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面试对象。高中学校岗位面试时间为2014年11月15日下午,职业学校岗位面试时间为2014年11月16日,具体事宜将电话通知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地点设在各用人学校。考生凭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方式为说课,特定专业教师岗位(数控、服装、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应用电子技术教育、汽车电子)还须进行专业测试。数控岗位专业测试内容为数控车加工技术、服装岗位专业测试内容为纸样设计与立体造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岗位专业测试内容为金属加工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教育岗位专业测试内容为电子产品制作、汽车电子岗位专业测试内容为汽车电路故障排除。特定专业教师岗位按说课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面试总成绩,其它教师岗位说课成绩即面试总成绩。面试中各项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面试结束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宣布成绩。为确保招聘质量,对面试时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设定面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如面试总成绩低于80分者则面试不合格,不得确定其为体检对象。当出现面试对象放弃面试资格的情况,则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