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内蒙古医疗保险管理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和面试通知
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53号内蒙古劳动力市场四楼会议室
(二)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通知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或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已获得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非应届毕业生参加复审前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4.户口保留在区外的内蒙古生源的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原内蒙古户籍注销页(或复印件)或原内蒙古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费用结算”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医疗单据审核(临床医学专业)”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医疗单据审核(药学等专业)”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其他
1.考生应对所提交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未按时限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通过后,持资格审查人签字的《资格复审通知书》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3.请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于资格复审期间保持移动电话畅通。
联系电话:0471-6606125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