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清远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招聘气象局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气象局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
(二)遵纪守法,服从安排,热爱山区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职位岗位要求;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具体详见附件2);
(五)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79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事业单位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聘用人员的待遇
聘用人员列入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事业编制管理,工资和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县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0日至1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气象局一楼办公室(连山县吉田镇健康路24号)。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三)报名注意事项:
1、现场报名:请报考者自行登陆“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gdls.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附件1(报名表要求双面打印),并持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职位要求的其它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彩照2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2、报考者只能报一个职位,考生应认真阅读报名公告及职位要求,一经报名,不得改报职位。报考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3、在职人员报考,必须持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方式。即:向社会公布招考专业及所需资格条件,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聘用。应聘人员参加所有考试,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上合格。
(一)笔试内容:主要考大气科学、防雷基础专业知识及气象防雷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1、笔试时间:2014年11月19日下午15:00-17:00。
2、笔试地点:连山气象局一楼办公室(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考生成绩和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将在“连山政府网”公布,入围考生将持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职位要求的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接受复审,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
(三)面试: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四)成绩计算:笔试、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六、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从考试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进行。
七、聘用和公示
根据招聘职位条件要求,综合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连山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和政审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须签订聘用合同,并要求在录用单位服务五年以上。
八、其他事项
报名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面试和体检。
咨询电话:0763—8718980(县人社局专技股)
0763-8736335(县气象局)
附件:
1、附件1:2014年连山气象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报名表.doc
2、附件2:2014年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气象局招聘职位表.xls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