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常州市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五)体检及考察政审
体检与考察由招聘单位实施,常州市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处负责监督。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考生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应侧重于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六)公示
按照公开招聘工作的要求及程序,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原发布招聘简章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管理
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招聘咨询
由相关单位负责回答具体招聘岗位相关情况的咨询。
咨询电话:
常州市建筑业管理处:(0519)86611597
常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0519)88029200
常州市铁路建设处:(0519)88021803
常州市排水管理处:(0519)85572700
六、管理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弄虚作假、不徇私舞弊,自觉接受市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19)85682053、85682056
七、本简章由常州市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一:常州市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