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人员公告
2014年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10月30日讯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为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下属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校位于杭州下沙大学城。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15个非教学类岗位共17人。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2015年8月31日前)。
2、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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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电子邮件并邮寄纸质材料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11月30日16:00前,发送报名电子邮件至人事师资处联系邮箱,附报名表(《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样式见附件2),邮件主题注明“应聘xx岗位”,并在报名时限内(以发信地邮戳为准)将报名表原件(贴照片,另附1张)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与招聘条件相关的科研、奖项证明材料复印件邮寄至人事师资处孙老师、戴老师。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将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资格审查结果,并公布有关情况。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酌情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3、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在网上发布考试通知。通过资格复审者,将在考试现场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轮进行。初试、复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
1、初试
初试时间、地点另行在网上通知。
实训管理岗位初试为技能测试;其他岗位初试为笔试。技能测试内容为实践操作;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综合性知识。实训管理岗位合格报名人数在10人以上的,为方便安排初试,将在之前另行统一安排笔试,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8的比例确定参加技能测试的人员,但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初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选。
初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复试
复试为结构化面试,考前安排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招聘岗位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一般要求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其他材料可供招聘单位参考)。
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对岗位认知、适应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各岗位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各岗位均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聘用人员应在2015年8月31日前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不能及时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的,学院可以不保留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招聘单位网站: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师资处(http://rsc.zjtie.edu.cn,“招贤纳士专栏”);
2、主管部门网站: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http://www.zjmi.com.cn,“人才招聘专栏”);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物产集团(人力资源部):87054608;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66号(邮编:310018)
联系电话:0571-86928020(人事师资处孙老师、戴老师)
E-mail:zjyrsc@qq.com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