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宁波市外经贸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宁波市外经贸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市外经贸局下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劳动(聘用)合同和当地社保中心缴费证明、单位出具从事本专业的工作经历证明、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
未通过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或考生主动放弃资格复审而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入围名额不替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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