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井冈山市事业单位招聘18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井冈山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名,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笔试、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1、招聘岗位(详见井冈山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条件的高校应、历届毕业生及在岗人员均可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正在服刑或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
2、因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被其所在单位开除的人员;
3、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情形。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3日至15日(工作日8:00-17:00)。
2、报名地点:井冈山市人才交流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
3、报名需携带的材料: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A4纸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职位,每个职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以上方能开考,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4、报名费:按当地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费。
5、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31日。以本人档案为准。
6、专业分类按赣人社发〔2012〕86号文件执行。
四、笔试和面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试卷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4年11月20至21日,领取地点为井冈山市人才交流中心办公室(市人社局二楼)(8:00-17:00)。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1:3的全部进入面试),若出现末位同分则同分人员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前,考生自愿放弃的不予递补。面试按当地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费。
4、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5、合成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按笔试50%、面试50%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6、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小于或等于1:1时,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需达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核,否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体检、考核和公示
1、根据笔试和面试合成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若出现合成总成绩同分,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核。体检前,体检对象需提交毕业生(或人事)档案、就业报到证原件,否则视为自愿放弃。
2、体检在具备资格的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考录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前考生自愿放弃的(放弃人员需提交放弃书面材料)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若出现合成总成绩同分,则以面试成绩高者递补进入体检。
3、体检合格后,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
4、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不予递补,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5、拟聘用人选在井冈山市人民政府网、井冈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由人社部门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新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八、本公告由井冈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招聘咨询电话:18770639918井冈山市人才交流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796—6890950井冈山市纪委办公室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