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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阜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65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4-10-28 20:35:06事业单位44 收藏
  根据《中共阜新市委办公室、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阜委办发[2007]14号)精神和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推进

  2、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2014年11月22日上午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

  1、人员确定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笔试成绩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后,按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最后一个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阜新人力资源网(www.fxrcw.com)和阜新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fxbys.com.cn)统一发布。

  2、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需持准考证和报名时审查的各种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阜新人力资源网(www.fxrcw.com)和阜新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fxbys.com.cn)统一公布。对于在职的报考者,开具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确有困难的,需按管理权限经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递补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3、面试方式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阜新高等专科学校教师职位、辽西技师学院教师职位、新邱区教育局所属中小学教师职位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满分100分;阜新高等专科学校、辽西技师学院实习指导教师招聘职位面试采取技能测试的形式,满分100分;其他事业单位招聘职位面试一律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聘用。参照2014年辽宁省公务员考录政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实行笔试、面试权重计分方法,笔试和面试所占比例各为50%。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招聘职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均并列者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组织加试。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实施。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考察工作参照《辽宁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通过阜新人力资源网和阜新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向社会公示,时间为7天。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未落实人事关系的统招毕业生见习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察,实际工作能够达到招聘资格条件规定的各项要求的,考核合格,履行正式聘用手续,不能适应岗位要求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机构及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在笔试阅卷过程中,要对考生异常试卷进行甄别,凡被认定为抄袭、协助抄袭的,予以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5年不得报考阜新市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的处理;凡被认定为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的,予以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不得报考阜新市公务员、事业单位的处理。

  3、对考生的报名资格条件实行招考全程审察,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过程中发现的虚假报名或者恶意报名,予以取消聘用并5年内不得报考阜新市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的处理,有工作单位的,予以通报工作单位。

  咨询电话:阜新市委组织部 0418-2814767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18-2680035

  附件1:

  阜新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考试报名信息表.doc

  附件2:

  职位信息表.rar

  附件3:

  职位信息表 - 代码.rar

  中共阜新市委组织部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