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陕西西安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资助工作的通知
灞桥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蓝田县、高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振兴办):
根据市政府《西安市“十二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市政办发〔
根据市政府《西安市“十二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市政办发〔
灞桥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蓝田县、高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振兴办):
根据市政府《西安市“十二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市政办发〔2011〕182号)和西安市实施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4年度西安市“十二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推进方案的通知》(市振发〔2014〕1号)精神,结合我市基层岗位需求计划情况,决定对我市涉农区县基层单位需要补充的教育、卫生(计生)、农业技术等岗位工作人员面向普通高校公开选聘2014年振兴计划资助生。现就选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计划
2014年我市振兴计划面向普通高校公开选聘资助生45人(附件1)。
二、资助对象与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业优秀,有志到我市基层建功立业的2015、2016届毕业的普通高校师范、医学及农技专业统招在校本科生(原则上以省内院校为主)。其中教育类幼儿教育,农技类畜牧兽医,医学类医学影像、医学检验、护理、药学等专业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二)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吃苦耐劳,学习成绩优秀,身体健康。
(三)家庭困难。包括低保户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人家庭、烈士及优抚家庭、父母因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父母双方下岗未就业失去供养能力家庭、突发灾难造成重大损失且经济不能维持正常生活的家庭、孤儿、五保户家庭、震灾洪灾等自然灾害受灾家庭、家庭收入低于当地规定最低收入家庭、仅依靠务农获取生活收入家庭、家庭收入微薄且有多名子女就读高校的家庭等。
(四)毕业后志愿到我市基层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
三、资助金额与时限
每生每年资助6000元(国家助学金受助生和师范免费生,在每生每年享受国家标准的基础上,由市上补足6000元)。资助形式为:在学生毕业按协议到岗工作后,以奖励金的形式由市振兴资金分年度发放。奖励金发放时间为:教育类与农技类专业本科 4年,医学类专业本科依据其学制为4-5年,大专学历专业为3年。
四、实施步骤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市人社局部署安排,全市统一公布选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各区县具体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核、考察公示,报送拟签约人员资料,经市人社局审定后组织签约等步骤程序。
(一)发布需求计划。各区县振兴办结合基层岗位实际,提出具体的资助人数及专业需求计划,由市振兴办审核汇总后,于10月25日通过西安人事考试网(www.xapta.com.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确认。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西安人事考试网(www.xapta.com.cn)下载《西安市2014年振兴计划大学生到基层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助学金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相关信息,其中主要课程成绩需学校教务处签章、现实表现意见需院系和就业中心共同签章。
各区县按照全市统一安排于11月1日至5日期间分别组织现场报名及资格确认。学校审核通过的学生,持学校及相关组织审核过的报名登记表(附件2)、学生证、身份证、学生家庭困难情况调查证明表(需村组社区、乡镇街道、区县民政部门签章,附件3)到所报名区县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结束后,各区县于11月10日前,将资格确认名单及考试考核方案上报市振兴办审核备案。
(三)考试考核。各区县的具体考试考核方案应于11月12日前在区县政府网站公布。考试考核工作于11月15日至25日期间由各区县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
(四)公示、上报初录名单。各区县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照选聘计划,择优确定初录人员名单,并在区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于12月10日前向市人社局报送初录名单(包括姓名、性别、籍贯、学校、专业、学历、毕业时间、录取区县、报考岗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报名登记表复印件(含成绩证明、现实表现证明)、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学生家庭困难情况调查证明表以及区县考试考核工作小结。
(五)审核签约。市人社局对初录名单及有关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文确认资助资格。各区县根据市人社局核准的资助名单与学生签约。
(六)助学金申请及发放。资助生的助学金申请及发放由各级振兴办按资金渠道办理。各区县振兴办在12月底前向市振兴办提交《西安市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服务协议书》(附件4)、《西安市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助学)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5)。学生毕业按协议到岗工作后,由区县振兴办按年度申请,经市振兴办审核后拨付,由区县振兴办发放到学生本人。
五、有关要求与相关事项
(一)各区县人社局要依据文件规定,履行职责,严格把关,认真核实学生填报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尤其是对学生的专业、学历、毕业时间、学习成绩、在校期间的现实表现与家庭困难状况进行严格审核,确保资助的学生符合“学业优秀、家庭困难”的条件。
(二)全市在资格验证、考试考核过程中,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文件规定严格做到专业与岗位的供需匹配。在资格审查时,要对报名登记表、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学业成绩、现实表现和学生家庭困难情况逐一核对。
(三)振兴计划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助学金项目确定的签约学生,经审核无违反协议行为的,毕业后由市人社局统一印发接收就业安置文件,对资助学生不再进行聘用考试考核,学生持教育部门发放的派遣证到市人才中心办理报到备案手续,由区县人社局接收分配至签约服务单位。
联 系 人:胡永欣 宋 欣
联系电话:029-86786917 029-87295161
传真电话:029-87295161
电子邮件:xa_zxb@126.com
各区县联系人电话及区县网站:
灞桥区:石 岩 83551151 网站:www.baqiao.gov.cn
阎良区:乔晓莉 86205261 网站:www.yanliang.gov.cn
临潼区:曹世华 83823290 网站:www.lintong.gov.cn
长安区:王 玮 85290242 网站:www.changanqu.gov.cn
蓝田县:唐 晗 18802976802 网站:www.lantian.gov.cn
根据市政府《西安市“十二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市政办发〔2011〕182号)和西安市实施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4年度西安市“十二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推进方案的通知》(市振发〔2014〕1号)精神,结合我市基层岗位需求计划情况,决定对我市涉农区县基层单位需要补充的教育、卫生(计生)、农业技术等岗位工作人员面向普通高校公开选聘2014年振兴计划资助生。现就选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计划
2014年我市振兴计划面向普通高校公开选聘资助生45人(附件1)。
二、资助对象与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业优秀,有志到我市基层建功立业的2015、2016届毕业的普通高校师范、医学及农技专业统招在校本科生(原则上以省内院校为主)。其中教育类幼儿教育,农技类畜牧兽医,医学类医学影像、医学检验、护理、药学等专业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二)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吃苦耐劳,学习成绩优秀,身体健康。
(三)家庭困难。包括低保户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人家庭、烈士及优抚家庭、父母因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父母双方下岗未就业失去供养能力家庭、突发灾难造成重大损失且经济不能维持正常生活的家庭、孤儿、五保户家庭、震灾洪灾等自然灾害受灾家庭、家庭收入低于当地规定最低收入家庭、仅依靠务农获取生活收入家庭、家庭收入微薄且有多名子女就读高校的家庭等。
(四)毕业后志愿到我市基层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
三、资助金额与时限
每生每年资助6000元(国家助学金受助生和师范免费生,在每生每年享受国家标准的基础上,由市上补足6000元)。资助形式为:在学生毕业按协议到岗工作后,以奖励金的形式由市振兴资金分年度发放。奖励金发放时间为:教育类与农技类专业本科 4年,医学类专业本科依据其学制为4-5年,大专学历专业为3年。
四、实施步骤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市人社局部署安排,全市统一公布选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各区县具体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核、考察公示,报送拟签约人员资料,经市人社局审定后组织签约等步骤程序。
(一)发布需求计划。各区县振兴办结合基层岗位实际,提出具体的资助人数及专业需求计划,由市振兴办审核汇总后,于10月25日通过西安人事考试网(www.xapta.com.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确认。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西安人事考试网(www.xapta.com.cn)下载《西安市2014年振兴计划大学生到基层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助学金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相关信息,其中主要课程成绩需学校教务处签章、现实表现意见需院系和就业中心共同签章。
各区县按照全市统一安排于11月1日至5日期间分别组织现场报名及资格确认。学校审核通过的学生,持学校及相关组织审核过的报名登记表(附件2)、学生证、身份证、学生家庭困难情况调查证明表(需村组社区、乡镇街道、区县民政部门签章,附件3)到所报名区县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结束后,各区县于11月10日前,将资格确认名单及考试考核方案上报市振兴办审核备案。
(三)考试考核。各区县的具体考试考核方案应于11月12日前在区县政府网站公布。考试考核工作于11月15日至25日期间由各区县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
(四)公示、上报初录名单。各区县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照选聘计划,择优确定初录人员名单,并在区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于12月10日前向市人社局报送初录名单(包括姓名、性别、籍贯、学校、专业、学历、毕业时间、录取区县、报考岗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报名登记表复印件(含成绩证明、现实表现证明)、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学生家庭困难情况调查证明表以及区县考试考核工作小结。
(五)审核签约。市人社局对初录名单及有关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文确认资助资格。各区县根据市人社局核准的资助名单与学生签约。
(六)助学金申请及发放。资助生的助学金申请及发放由各级振兴办按资金渠道办理。各区县振兴办在12月底前向市振兴办提交《西安市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服务协议书》(附件4)、《西安市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助学)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5)。学生毕业按协议到岗工作后,由区县振兴办按年度申请,经市振兴办审核后拨付,由区县振兴办发放到学生本人。
五、有关要求与相关事项
(一)各区县人社局要依据文件规定,履行职责,严格把关,认真核实学生填报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尤其是对学生的专业、学历、毕业时间、学习成绩、在校期间的现实表现与家庭困难状况进行严格审核,确保资助的学生符合“学业优秀、家庭困难”的条件。
(二)全市在资格验证、考试考核过程中,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文件规定严格做到专业与岗位的供需匹配。在资格审查时,要对报名登记表、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学业成绩、现实表现和学生家庭困难情况逐一核对。
(三)振兴计划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助学金项目确定的签约学生,经审核无违反协议行为的,毕业后由市人社局统一印发接收就业安置文件,对资助学生不再进行聘用考试考核,学生持教育部门发放的派遣证到市人才中心办理报到备案手续,由区县人社局接收分配至签约服务单位。
联 系 人:胡永欣 宋 欣
联系电话:029-86786917 029-87295161
传真电话:029-87295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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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联系人电话及区县网站:
灞桥区:石 岩 83551151 网站:www.baqiao.gov.cn
阎良区:乔晓莉 86205261 网站:www.yanliang.gov.cn
临潼区:曹世华 83823290 网站:www.lintong.gov.cn
长安区:王 玮 85290242 网站:www.changanqu.gov.cn
蓝田县:唐 晗 18802976802 网站:www.lanti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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