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布拖县编制外网格化管理人员招聘信息
为全面加强和推进社会管理模式创新,在基层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的社会管理新模式。我县将现有行政管理区域细分为若干个“网格”,在网格化信息系统平台支撑下,实现社区人群和基础设施的动态管控和信息共享,使“网格”最终成为基层社会管理的基本单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网格化管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计划公开招聘网格化管理员21名(其中:信息管理员3名,网格员18名)。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自愿从事网格化管理工作,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布拖县常住户口;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96年10月27日以前,1979年10月27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驼背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因违纪被单位辞退或被开除公职(学籍)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或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参加或曾经参与邪教组织的;
6、其它不宜从事网格化管理工作的。
三、主要职能及工资待遇
(一)主要职能
1、通过入户调查,定期性开展集中进网格走访活动、上门服务、信息采集、民主评议等方式,走访一遍网格内所有的居民,全面掌握、及时处置网格内的党群信息、常住人口信息、房屋信息、综合治理(信访稳定)信息、消防安全(安全生产)信息和市政创建信息,全面及时录入社区管理平台,并将走访情况月报社区党组织。紧急情况、重大情况随访随报。进而实现社区内区域设施清、矛盾隐患清、人员类别清、社区组织清、服务资源清、管理项目清。
2、通过网格人员入户的日常性、定期性、进网格的针对性,为群众持续提供需求服务。
3、执行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工资待遇
1、工资收入:月基本工资1350元,按月发放;月绩效工资为300元,年终时根据考核结果按规定发放。
2、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意外伤害险),个人承担部分由个人缴纳。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得代报。
(一)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7日至2014年10月2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17:30。
(二)报名地点:布拖县政法委政治处办公室
(三)报名要求及手续。报名者按照本公告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本人持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彩色2寸照片2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对每名应聘者按照相关收费标准,收取笔试考务费50元。
(五)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政审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汉语言基础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
(二)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身份证、缴费收据原件,于2014年11月7日(上午8:30至下午17:30分)在布拖县政法委政治处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笔试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三)笔试时间和地点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行体检,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加试办法另行通知。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在布拖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三)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本公告相关具体要求执行,同时进行尿检。体检、尿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复检及递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尿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因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七、考核
由布拖县公开招聘网格化管理人员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经笔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拟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缺额,按规定程序进行依次递补。
九、确定聘用人员和签订劳动合同
(一)确定聘用人员。对笔试、体检、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
(二)签定劳动合同。由布拖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