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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四川凉山州州属事业单位招聘91人公告

2014-10-21 22:45:54事业单位218 收藏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凉山州州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91名工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比例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总成绩比例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

  《综合知识》笔试的范围详见《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复习大纲》(可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上查询)。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时间和地点:定于2014年11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

  (1)笔试成绩于2014年12月10日在http://bm.e21cn.com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是采用计算机阅卷,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报考者查分申请。

  (2)笔试总成绩由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公示,同时公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不得进入面试程序。

  4、政策性加分

  凡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4年11月10日—11月14日携带有关材料到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进行审核加分。

  (1)少数民族报考者笔试成绩加1分。

  (2)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成绩加2分。

  (4)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的志愿者服务人员,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成绩加2分。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 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社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成绩加2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已被聘为正式教师的不再享受该项加分政策。)。

  (6)2007年以来全省从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2年以上(截止报考时间)、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一周年,笔试成绩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非年度考核优秀)另加3分。

  以上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凡享受加分政策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申请加分的报考者,请按照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到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进行审核加分。

  少数民族加分人员须提供: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者信息表、准考证。

  服务基层项目加分人员须提供:1.服务地所在县(区)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团委、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服务期限证明;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3.协议书或服务证;4.年度考核登记表;5.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优表彰的证书或文件;6.报考者信息表、准考证。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人员须提供:1.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2.专科及以上毕业证;3.《优秀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4. 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5.报考者信息表、准考证。

  凡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加分,责任自负。加分结果由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公示。

  (二)面试

  面试由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具体事宜详见面试公告和《面试通知书》。

  1、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招聘单位根据各岗位报考者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2、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由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由各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公示。

  面试入围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

  (1)《报考信息表》2份(在http://bm.e21cn.com网上自行打印,报名时上传的照片须在表上清晰完整显示);

  (2)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在编在职人员及委培、定向人员须提交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属县、乡级单位的还需县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提供证明材料不齐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报考者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次递补只进行1次。因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须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已缴费人员由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制发面试通知书。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