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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新疆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机关事业编招聘公告

2014-10-21 21:06:51事业单位211 收藏
  2014年新疆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机关事业编招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10月21日讯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

  资格审查通过者由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新疆消防网(www.xjxf.com)上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新疆消防网(www.xjxf.com)。

  (2)面试满分100分,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工勤技能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与实际操作测试的方式进行(实际操作测试在面试成绩中占50%比例)。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招聘人数与实际进入面试人数为1:1及以下入围比例要求的岗位,由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进入下一环节。如有放弃者,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4)面试成绩出来后,由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新疆消防网(www.xjxf.com)上向社会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十、总分计算方法

  管理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专业技术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工勤技能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十一、体检

  拟录用人员由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情况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消防网公布。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体检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试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二、体能测试

  体检成绩出来后,由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新疆消防网(www.xjxf.com)上向社会公布体检成绩、体能测试时间及注意事项。

  1.测评试目:

  (1)10米×5往返跑为共同测试科目,成绩评定:30(含)岁以下,男性16″为合格;女性18″为合格。31岁(含)以上男性18″为合格,女性20″为合格。

  (2)俯卧撑(男性测试科目),成绩评定:30(含)岁以下,40个为合格;31岁(含)以上30个为合格。时间为2分钟。

  (3)仰卧起坐(女性测试科目),成绩评定:30(含)岁以下,30个为合格;31岁(含)以上20个为合格。时间为2分钟。

  2.测试流程和场地设置方法如下:

  (1)10米×5往返跑

  场地器材:10米长的直线跑道若干,在跑道的两端线(S1和S2)外30厘米处各划一条线(图1)。木块(10厘米×20厘米)每道3块,其中2块放在S2线外的横线上,一块放在S1线外的横线上。

  测试方法:受测者用站立式起跑,听到发令后从S1线外起跑,当跑到S2线前面,用手将其中一木块推倒随即往回跑,跑到S1线前时将木块推倒,再跑回S2将另一木块推倒,最后冲出S1线,记录跑完全程的时间。记录以秒为单位,取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非“0”时则进1。测试不超过两次。

  注意事项:受测者不得用脚推倒木块,否则视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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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俯卧撑和仰卧起

  场地要求:通常在室内场地测试。如选择室外场地测试,需要在天气状况许可的情况下进行测试。

  测评方法:铺垫不超过10厘米的硬质垫子,俯卧撑时,双手支撑与肩同宽,垂直上下往复;仰卧起时,身体呈仰卧姿势,双腿并拢,呈90度弓起,由一人压住双足,受测者双手置于脑后,向前曲直至头部抵住膝盖,测评时间为2分钟。

  3.体能测试标准:

  项目合格标准

  30岁(含)以下31岁(含)以上

  10米×5往返跑男≤16″,女≤18″男≤18″,女≤20″

  俯卧撑(男)≥40个≥30个

  仰卧起(女)≥30个≥20个

  4.公布成绩:测试结束后,当场宣布测试成绩,并所有考生成绩统一汇总,通过者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进入下一环节。如体能测评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则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体能测评成绩和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在自治区人社厅网和新疆消防网上公布。

  十三、考察

  (一)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应提供拟录用人员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三)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四、确定拟录用人员

  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五、公示

  经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录用人员,将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消防网(www.xjxf.com)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十六、办理录聘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录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