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日照市教育局市直学校招聘专业教师简章
2014年日照市教育局市直学校招聘专业教师简章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10月20日讯根据《日照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日照市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为市直学校招聘部分专业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日照师范学校:舞蹈1人,计算机平面设计1人。
日照工业学校:机电技术应用1人,汽车运用与维修1人。
日照农业学校:机械加工技术1人,数控技术应用1人。
日照一中:舞蹈1人。
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相应核减计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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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考条件
1.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原则上应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不具备的必须在录用后两年内取得。
2.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8年10月28日以后出生)。
3.报考岗位须满足的专业要求
舞蹈:舞蹈学、舞蹈表演或舞蹈编导专业;
计算机平面设计:平面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广告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学、数字媒体技术或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机电技术应用: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或自动化专业;
汽车运用与维修:车辆工程、交通运输或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专业;
机械加工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或机械电子工程专业;
数控技术应用: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或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
4.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已被日照市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正式聘用的在职教师不得报考。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8日至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日照市教育局(日照市北京路132号)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登陆日照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rzjy.gov.cn)下载《2014年日照市公开招聘专业教师报名登记表》,按填表说明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打印一式一份,并于10月27日18∶00前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传至rzjszp@163.com邮箱,邮件标题为“姓名+报考岗位”。
2.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需提交由本人亲笔签名的《2014年日照市公开招聘专业教师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等。在职人员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资格审查合格的交考试费40元。
四、测试办法及时间安排
测试分笔试、技能考核与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内容为相关学科专业知识,总分100分。笔试时间:11月3日9∶00—11∶00。笔试准考证于11月2日下午15∶00—17∶00到市教育局领取。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的5倍确定参加技能考核与面试人选。
2.技能考核项目与面试。
舞蹈:舞蹈专业技能测试;
计算机平面设计:平面设计专业技能测试;
机电技术应用:电气线路安装与CAD绘图(绘图软件可自选)技能测试;
汽车运用与维修:发动机拆装、故障排除技能测试;
机械加工技术:普通车床加工技术技能测试;
数控技术应用:数控车加工技能测试。
面试在各专业技能测试过程中一并进行。技能考核与面试时间为11月5日,满分为100分。技能考核与面试通知单请于11月4日下午15∶00—17∶00到日照市教育局领取,并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
3.成绩计算。笔试按40%、技能考核与面试按60%计算考生总成绩。总成绩保留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如果同一岗位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按技能考核与面试成绩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11月6日,上午公布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下午组织体检并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明的原件进行资格复核。
11月10日,对进入体检范围人员进行考核。
对放弃考核、体检资格或考核、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按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六、聘用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
本简章由日照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3-8771906
日照市教育局
201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