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郑州市招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公告
2014年郑州市招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10月18日讯为给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基层服务岗位,满足社区工作需求,更好地为社区居民服务,经市政府同意,本着自愿报名、公开招聘的原则,决定2014年在郑州市选拔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社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12、2013和2014年已在我市办理就业报到手续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人数和服务岗位
全市2014年计划选聘200名高校毕业生参加郑州市服务社区活动。服务岗位分别在中原区、金水区、二七区、管城区、惠济区、高新区、经开区、郑东新区所属社区。
三、各区分配人数:
中原区:45人、金水区:50人、二七区:40人、管城区:25人、惠济区:10人、高新区:7人、经开区:5人、郑东新区:18人。
四、招聘条件
(一)全日制大专以上高校毕业生(含国外留学回国专科以上高校毕业生)。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
(三)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五)身体健康;
(六)自愿到基层工作;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 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 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简章发布地址:考考公务员网(http://www.kkgwy.com/)
五、服务期内生活补贴待遇
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在社区服务期限为2年。
在服务期内月生活补贴第一年1400元/月、第二年1600元/月,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服务期内档案由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代理。
六、服务期满后相关待遇
服务期间,由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管理和考核,考核结果根据德、能、勤、绩确定为合格、不合格。对参加服务社区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参加市(含县、市、区)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时,对其原始笔试成绩参照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专门项目进行加分;通过公开招录(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按照就业岗位比照相同条件人员确定工资待遇,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
七、报名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 报名时间: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直接登录郑州人事考试网报名。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0日9:00— 10月24日17:00。考生登陆郑州人事考试网(www.zzrsks.com.cn)后,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报名填表”,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区的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后果自负。
2. 资格初审:2014年10月20日—10月26日。资格审核由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办负责。考生报名后根据招聘条件在2日内对其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在填报信息2日内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3. 网上缴费。资格审查通过后至2014年10月28日17:00前,考生登陆原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30元。
4. 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请在2014年11月11日9:00至11月14日9:00期间登陆郑州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
5.网络报名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371-67188349
(二)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 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关于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3.报考者关于资格审查的有关问题,请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办进行咨询。咨询电话为:67178906。
八、考试内容、时间和方法
(一)笔试
1. 笔试时间为2014年11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打印为准。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
笔试资料:2014年郑州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职业能力测验]
3. 笔试成绩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二)录取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分区进行录用。
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经资格审查确认后,取消其录用资格,依次替补下一名考生。
(三)公示
进入聘用范围的人员名单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