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黔西南望谟县引进特殊教育专业教师简章
2014年黔西南望谟县引进特殊教育专业教师简章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10月18日讯为推进我县特殊教育事业步伐,增强特殊教师师资力量,进一步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和谐发展,
(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聘用,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不愿签订合同的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必须在引进岗位最低服务期限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内不得调动、改行、调离望谟县或擅自脱产学习。
十、纪律监督
引进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面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简章》规定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从事聘用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参加望谟组织的各类就业招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本次引进人才工作未尽事宜,由县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859-4611145(县纪委信访室)
咨询电话:0859-4616196(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望谟县2014年公开引进特殊教育专业技术人才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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