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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十师北屯市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14-10-16 18:40:03事业单位176 收藏
  2014年十师北屯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新疆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4年10月15日讯: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国家人事部第6号令)和《关于转发<关于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经考察后不合格职位出现空缺的,可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体检合格的人员应填写《2014年十师北屯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附件3)。

  (七)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在网上公示,时间为7天。

  (八)录用

  对公示后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经审核批准后,按规定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对招录职位的拟录用人员录用审批后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者,取消录用。

  四、监督及其它要求

  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参加考录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回避。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三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录用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其他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本《简章》由十师北屯市党委组织部、人事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十师北屯市人事局:0906-3371506,371646, 18999789600

  监督电话:

  十师北屯市纪委:0906-3370094

  通讯地址:

  新疆北屯市行政服务中心

  十师北屯市人事局

  2014年10月10日

  附件1:2014年十师北屯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2:2014年十师北屯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专业参考目录